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所有研究生学位信息和毕业信息必须上报。每位学位获得者(毕业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教务系统,并认真填写个人信息。该信息将用于上报国务院学位办作为学位授予信息汇总、统计和学历及学位证书认证等方面工作。学位获得者(毕业生)个人的学历及学位证书也以此系统所提交的信息为准,如因个人填写不规范、填写虚假信息或未登录系统填写信息而产生的一系列后果由学位获得者(毕业生)本人负责。
一. 填写时间2017年5月31日-----2017年6月12日
二. 填写步骤:
1. 登陆研究生教务系统。(外网无法登陆,只能学校内网登陆)
2. 点击学位管理-------简况表录入-----确认。
3. 修改和补充学位报盘信息。所有带*号的项目须全部填写、核实。姓名拼音有误的需要核实修改。
4. 学位类别:学术型选择:哲学硕士/教育学硕士/文学硕士之一;专硕选择: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国际商务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之一。
5.考试方式:全国统考,推免生填写推荐免试。学习方式:脱产。请勿修改考生号!
6. 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填写否。
7. 论文类型:基础研究。 论文选题来源:学校自选项目
8. “前置”代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前状况。如前置学位表示在攻读研究生前的所取得的学位。若未取得前置学位填“无”。
9.攻读本学位前户口所在省市:填写前置学位学校所在省市。
10. 获学位后去向信息:如果没有落实工作可填写“其他”。
11. 备注栏:毕业生必须在备注栏提交本人的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12.所有填写完成后可以保存,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核对提交。
13.简况表一经提交,无法返回。请谨慎填写、提交!
三. 对此信息录入系统相关内容如有疑问者或有特殊情况的,请在工作时间内致电研究生院学位办李丹丹老师,电话:023-65380353。